律师观点分析
我的当事人(女方)在 2016 到 2021 年期间,因为对方资金周转,把自己两张信用卡借给男方使用。后来双方对账确认,男方总共透支刷卡 28277 元,加上当事人帮忙垫付的信用卡手续费等,一共算下来是 35000 元,男方也写了借条,承诺 2021 年 12 月 12 日前还清。
但到了还款时间,男方一直拖着不还钱,当事人多次催要都没结果,无奈之下找到我代理起诉。
这个案子有个关键问题:信用卡只能本人用,不能借给别人用,所以双方的借贷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很多人遇到这种情况会担心钱要不回来,我接手后重点做了这几件事:
最终法院判决:男方需要偿还我方当事人信用卡代偿款 28277 元 + 分摊手续费 3294 元,案件诉讼费也由男方承担,当事人的合法核心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史配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