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A 公司与 B 公司先后签订两份电气元件购销合同,约定由 A 公司供货,合同总价款 334000 元。A 公司按约完成全部供货,但 B 公司仅支付部分款项。2023 年 11 月,双方签订还款协议,B 公司承诺于当年 12 月 31 日前付清剩余 165800 元货款。
还款期限届满后,B 公司迟迟未履行付款义务,经多次催讨仍无果。为维护自身权益,A 公司委托张悦远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拖欠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庭审中,B 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未提交答辩材料。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认定案涉买卖合同、还款协议合法有效,支持 A 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作出判决:
1.B 公司于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向 A 公司支付货款 165800 元;
2.以 165800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LPR 的 1.5 倍计算并支付逾期利息;
3.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1910.5 元,由 B 公司承担。若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将依法加倍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案件心得
1.张悦远律师精准梳理合同、供货凭证、还款协议等全套证据,结合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诉求,完整完成举证与庭审工作,是本案企业顺利胜诉的核心保障,凸显了专业律师在商事纠纷中的关键作用。
2.企业开展商业合作时,务必签订规范书面合同,产生欠款后及时签署还款协议,明确欠款金额、还款时间与违约责任,留存完整交易凭证,为后续维权筑牢证据基础。
3.合同相对方拖欠货款时,企业要及时主张权利。即便债务人拒不到庭应诉,法院也可依法缺席判决,债权人的合法债权依旧受法律保护。
4.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可依法主张逾期利息,熟悉相关法律标准,搭配专业律师处理,能最大限度挽回企业经济损失。
张悦远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