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甲先生入职 B 建筑公司,被安排至矿区从事凿岩作业。2024 年 4 月,甲先生在井下作业时不慎摔伤,经医院诊断为左侧第 6 肋骨骨折。后续相关部门依法认定此次受伤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同时确认停工留薪期为 3 个月。
事故发生后,甲先生与 B 建筑公司就工伤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甲先生委托张悦远律师(任职于 A 律所)提起劳动仲裁,提出多项诉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要求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及鉴定费等共计 205931 元。庭审中,B 建筑公司对部分赔偿计算标准提出异议,双方当庭展开辩论。
裁决结果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作出裁决:
1.确认甲先生与 B 建筑公司的劳动关系于 2025 年 8 月解除;
2.B 建筑公司需在裁决生效十日内,向甲先生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26721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6136 元,两项合计 52857 元;
3.由 B 建筑公司配合甲先生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申领工伤保险基金赔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鉴定费;
4.驳回甲先生其余仲裁请求。
案件心得
1.本案中张悦远律师全程梳理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用工关系等全套证据,精准援引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清晰主张各项合法权益,直面对方抗辩意见,是当事人最终拿到合理赔偿的关键,凸显了专业律师在工伤纠纷中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2.劳动者遭遇工伤后,务必及时完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法定流程,留存诊疗记录、工作证明、鉴定文书等关键材料,这是主张工伤待遇的基础。
3.工伤赔偿款项分两类,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另一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拨付,二者赔付主体不同,维权时要区分清楚。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可依规向社保部门申领对应待遇,用人单位也负有配合协助的义务。
4.发生劳动工伤争议,协商无果时要及时通过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借助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能大幅提升维权效率,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张悦远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