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政府批准后,由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依上述规定,土地建设用地呈报材料(征收土地方案)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被征收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内,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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