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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耕地类土地违法行为

作者:北京徐勇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39次举报

破坏耕地类土地违法行为

(一)占用耕地建窑、建坟,破坏种植条件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

(三)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

(四)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五)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以上未恢复种植条件的;

(六)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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