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对所辖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不履行法定义务违法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实践中,一些地方的城市规划区范围扩大,依法撤销乡、镇政府,设立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职权。在此情形下,街道办事处对所辖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前述规定中乡、镇政府依法享有的法定监督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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