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书应确认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承包经营土地负有管理的义务,在其将土地交给他人代为管理经营时,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防止发生纠纷。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合法依据,是约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土地承包到户后,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
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便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互相监督,也有利于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书面承包合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应予以遵守,以防止纠纷的发生。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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