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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甲与李甲、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襄阳汽车产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樊雪晴律师 时间:2017年08月20日 71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驾驶轿车与原告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认定被告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经查明被告为所驾车辆使用人,该车辆在财保汽车开发区支公司投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原告提交证据充分,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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