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和法院如何量刑
当您的亲属涉嫌犯罪,案件处于侦查阶段,大多数人都急于知道结果,他们到律师事务所咨询时,通常都会问:这种情况会判多久?部分律师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会作出回答,有的案件律师根本无法回答,因为有些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提供的信息有限,有些案件本身比较复杂,刑事案件的量刑具有复杂性,诉讼程序不到一定阶段,量刑无法判断。
量刑的基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但是,刑法对量刑只能提供基本框架,如抢劫罪的量刑有两档: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内,想知道更为精准的量刑,还要结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该文件规定非常详细,操作起来比较复杂。
根据现在的刑事政策,在审查起诉阶段终结,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办案检察官已经给出量刑意见,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采纳,只有部分案件公诉人当庭调整量刑意见,或加重或减轻量刑,部分案件法院认为检察院的量刑不当,在判决时另行决定量刑。那么,检察院和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哪些因素,笔者结合近期的办案经验,写出如下文字,供关心刑事案件量刑的读者参考:
一,根据罪名首先确定起点刑,如故意伤害罪致1人轻伤,量刑起点是12-24个月,参考值18个月;再如盗窃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量刑起点是3-6个月,参考值4个月。
二、确定基准刑,这个环节比较复杂,需要检察官把所有的从轻、减轻、从重的所有量刑情节考虑进去,并且把单个情节细分:
从轻情节
1、未成年人:①、12-16岁,参考幅度30-60%;②、16-18岁,参考幅度10-50%。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知能力,实施犯罪的动机和目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确定减少幅度,一般年龄越小幅度越大。
2、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①、过失犯罪,参考值20-50%;②、故意犯罪,参考值0-50%。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等情况确定减少的幅度,一般年龄越大幅度越大。
3、盲人及聋哑人:①、一般情况,参考值0-50%;②、犯罪较轻,参考值50-100%。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及盲人、聋哑人犯罪时的控制能力等情况确定减少的幅度,一般控制能力较弱幅度越大。
4、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①、重度,参考值0-40%;②、中度,参考值0-30%;③、轻度,参考值0-20%。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缺陷程度,与犯罪发生的因果关系、实际的危害后果等情况确定减少的幅度,一般精神疾病程度越重较弱幅度越大。
5、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①、一般情况,参考值60-100%;②、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参考值30-60%。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程度及造成损害的大小后果等情况确定减少的幅度,一般造成伤害或者损失越大幅度越小。
6、犯罪未遂:①、实行终了的未遂,参考值10-30%;②、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参考值20-40%;③、不能犯未遂,参考值30-50%。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确定减少幅度,一般实行终了的未遂小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7、犯罪中止:①、造成较轻的损害后果,参考值50-80%;②、造成较重的损害后果或者犯罪行为实施完毕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参考值30-60%;③、情节轻微且没有造成损害后果,参考值100%。综合考虑中止犯罪的阶段、自动放弃犯罪的原因及造成的危害后果大小等情况确定减少的幅度。
8、从犯:①、一般情况,参考值20-50%;②、犯罪较轻,50-100%。综合考虑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情况确定减少幅度,作用越小幅度越大。
9、自首:①、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参考值20-40%;②、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参考值10-30%;③、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参考值0-30%;④、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盘问、教育后,主动交待罪行的,参考值0-30%;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罪行,以自首论的,参考值0-20%;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重罪(依法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以自首论的,参考值0-30%;⑦、其他类型的自首,参考值0-20%;⑧、犯罪较轻,参考值40-100%。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的轻重、如实供述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减少幅度,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一般情况下主动投案自首的幅度大于电话通知等情况下视为自动投案自首。
10、坦白:①、一般情况,参考值0-20%;②、如实供述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参考值10-30%;③、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特别严重的后果,参考值30-50%。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的轻重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减少的幅度,一般坦白的越早、越彻底幅度越大。
11、立功:①、一般立功,参考值0-20%;②、重大立功,参考值20-50%;③、犯罪较轻,50-100%。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减少的幅度,一般立功的质量越高幅度越大。
12、退赃退赔:全部情况,参考值0-30%。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确定减少幅度,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从严掌握,一般退赔比例越高幅度越大。
13、积极赔偿:①、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参考值0-40%;②、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但未取得谅解,0-30%;③、未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但取得谅解,参考值0-20%。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减少幅度,一般赔偿较多,谅解程度越高幅度越大。对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应当从严掌握。
14、刑事和解:①、一般情况,参考值0-50%;②、犯罪较轻,参考值50-100%。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确定减少幅度,一般赔偿越多,态度越好幅度越大。
15、认罪认罚:①、认罪认罚+坦白,参考值0-30%;②、认罪认罚+自首、重大坦白、退赃退赔、赔偿谅解、刑事和解,参考值0-60%;③、犯罪较轻,参考值60-100%。
16、羁押期间表现良好:全部情况,参考值0-10%。表现越好幅度越大。
从重情节
1、累犯:全部情况,参考值10-40%。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增加幅度,且一般不少于3个月,一般前罪越重,释放时间越短幅度越大。
2、前科:全部情况,参考值0-10%。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时间间隔的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确定增加幅度,一般前科越重及释放时间越短幅度越大,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除外。
3、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视人员,参考值0-20%。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等情况确定增加幅度,一般罪行越严重幅度越大。
4、在灾害和突发事件情节故意犯罪:全部情况,参考值0-20%。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增加幅度,一般灾害越高,造成影响越大,幅度越大。
三、拟宣告刑:基准刑×(1±先适用量刑情节A的调节比例)×(1±先适用量刑情节B的调节比例)……(1±其他量刑情节X调节比例±其他量刑情节Y调节比例)……
四、审查拟宣告刑,分四种情况:1、在起点刑对应的法定幅度内,可以直接确定宣告刑;2、低于该幅度内最低法定刑,但具有减轻处罚情节,可以直接确定宣告刑;3、低于该幅度内最低法定刑,但具有从轻处罚情节,可以确定法定最低刑为宣告刑;4、高于该幅度最高法定刑,可以确定法定最高刑为宣告刑。
五、如果办案检察官认为拟宣告刑还有其他情节,造成量刑不当,可以依职权调整拟宣告刑,最后,才能确定宣告刑。
各位读者,刑事辩护的价值在于过程,不能以结果论辩护的成败。当您细读此文,会对您正确咨询律师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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