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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军诉李某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发布者:吴攀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2169人看过举报

案件描述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军诉称,原被告于2013年10月30日达成口头协议,原告于当天向被告支付定金26万元购买长沙市怡海星城7栋1单元1XXX房屋,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收条。后原告发现,该房屋产权不属于被告本人所有,且该房屋也另行卖给他人,双方经过协商,决定终止协议。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支付的定金,但经多次催要,被告仅支付了原告17万元(2014年1月支付16万,5月支付1万),起诉之后还款5万元,尚欠4万元一直拒不支付,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定金40000元,利息4950元。

【律师分析】

原告为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向法院提供了下列证据:

1、收条,证明被告收到购房定金的事实;

2、汇款收据,证明原告打款4万元给被告制定账户。

被告辩称,被告收到原告26万元定金,以及作为违约金4万元,共计3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如果原告不购买被告的房屋,4万元就作为违约金无需返还原告。

被告为支持其抗辩,向法院提供了下列证据:

1、收条,证明原告收取被告定金20万元;

2、邮政储蓄交易明细,证明被告转给原告5万元;

3、邮政储蓄交易明细,证明被告转给原告1万元;

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均没有异议。

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经质证认为,对证据1没有异议;对证据2有异议,4万元是支付的违约金,而不是购房款。

【法院审判】

法院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审核认为:原、被告提供的所有证据均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其证明效力亦予以确认。

法院认为,债务应当清偿。被告欠原告购房款的事实清楚,其形成的协议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原告请求被告退还购房款的诉请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原被告房屋买卖终止后,双方并未就退返购房款约定利息,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被告辩称,原、被告口头约定,如果原告不购买被告房屋,原告应支付被告4万元违约金,因原告未予认可,且被告亦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其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限被告李某云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李某军欠款四万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办案总结】

本律师代理本案,达到了当事人预期的结果,但是不得不说的是,购买房屋、车辆等金额较大的东西时,应签订正式的合同,否则发生争议,很难解决。特别是房屋买卖,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所以各位在交易当中应该特别引起注意。

现该案已由法院审理终结。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军诉称,原被告于2013年10月30日达成口头协议,原告于当天向被告支付定金26万元购买长沙市怡海星城7栋1单元1XXX房屋,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收条。后原告发现,该房屋产权不属于被告本人所有,且该房屋也另行卖给他人,双方经过协商,决定终止协议。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支付的定金,但经多次催要,被告仅支付了原告17万元(2014年1月支付16万,5月支付1万),起诉之后还款5万元,尚欠4万元一直拒不支付,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定金40000元,利息4950元。

【律师分析】

原告为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向法院提供了下列证据:

1、收条,证明被告收到购房定金的事实;

2、汇款收据,证明原告打款4万元给被告制定账户。

被告辩称,被告收到原告26万元定金,以及作为违约金4万元,共计3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如果原告不购买被告的房屋,4万元就作为违约金无需返还原告。

被告为支持其抗辩,向法院提供了下列证据:

1、收条,证明原告收取被告定金20万元;

2、邮政储蓄交易明细,证明被告转给原告5万元;

3、邮政储蓄交易明细,证明被告转给原告1万元;

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均没有异议。

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经质证认为,对证据1没有异议;对证据2有异议,4万元是支付的违约金,而不是购房款。

【法院审判】

法院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审核认为:原、被告提供的所有证据均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其证明效力亦予以确认。

法院认为,债务应当清偿。被告欠原告购房款的事实清楚,其形成的协议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原告请求被告退还购房款的诉请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原被告房屋买卖终止后,双方并未就退返购房款约定利息,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被告辩称,原、被告口头约定,如果原告不购买被告房屋,原告应支付被告4万元违约金,因原告未予认可,且被告亦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其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限被告李某云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李某军欠款四万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办案总结】

本律师代理本案,达到了当事人预期的结果,但是不得不说的是,购买房屋、车辆等金额较大的东西时,应签订正式的合同,否则发生争议,很难解决。特别是房屋买卖,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所以各位在交易当中应该特别引起注意。

现该案已由法院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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