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两家公司签订了一份光纤入户工程承包合同,总价款270万余元,施工方还按约交了10万元履约保证金。工程分两个标段干,约定验收合格并取得入网许可后付到95%,剩下5%留作质保金。2024年10月,施工方干完活交付使用,对方只给了50万,剩下的就一直拖着。多次催告无果,施工方只好起诉,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220万余元、退还保证金10万元,并主张逾期利息。
争议焦点
对方抗辩说:工程没验收,也没拿到四网入网许可证,付款条件根本没成就。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建工司法解释,工程没竣工验收但发包人擅自使用的,转移占有那天就算竣工日期。施工方拿出的验收材料和水印照片,足以证明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住户正常接入网络。而且入网许可证得对方配合提交资料才能办,不能拿这个当拒付理由。法院认定工程2024年10月已实际交付,付款条件成就。质保期到起诉时也已届满,质保金不用再留,履约保证金也该退。
裁判结果
法院判了:一、对方三日内支付工程款220万余元、履约保证金10万元,合计230万余元;二、支付逾期利息,以216万余元为基数,从2024年11月1日起按LPR算到2025年10月31日,之后以230万余元为基数,从2025年11月1日起算到实际履行之日;三、驳回其他请求。案件受理费1.3万余元、保全费5000元由对方承担。
【律师价值】
陈洪亮律师接手后,一眼看穿对方“没验收、没入网许可”的说辞站不住脚。他紧扣建工司法解释里“实际交付使用视为竣工”这一条,把验收材料、现场水印照片等证据组织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工程早就交付了,反倒是对方一直不配合办证。庭审中,他不仅击破了对方的违约借口,还精准算出质保金返还节点和利息分段基数,一分不少地为当事人争取到230万余元及逾期利息,最终全面胜诉。
陈洪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