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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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梅律师代理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成功为当事人减损207万余元

发布者:何俊梅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13日 37人看过 举报

2026-04-13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某公司于2013年5月向出借人借款共计770万元。2014年12月31日,各方签订《借款对账确认书》,确认尚欠本金695万元。后出借人起诉要求公司偿还695万元本金及利息,并要求多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判决支持出借人全部诉请。被告不服,委托何俊梅律师代理提起上诉。

诉讼过程

何俊梅律师在二审中提出:在2013年5月7日至2014年3月27日期间,借款人一方已向出借人转账共计469万余元,该款项应抵扣本案借款本息;一审认定《借款对账确认书》合法有效但未审查银行流水,属于事实认定错误;按实际还款情况重新计算后,尚欠本金应为约487万余元而非695万元。出借人辩称该469万余元系偿还双方其他借款,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其他债务。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出借人无法对收到的469万余元作出合理解释,借款人主张该款项系按周规律偿还本案借款利息具有合理性,应予采信。重新按月息3%抵扣计算后,截至2014年3月28日,尚欠借款本金为487万余,较一审认定的695万元减少了207万余元。二审判决撤销原判,改判公司偿还487万余元本金及相应利息。何俊梅律师成功为当事人减损超过207万元。

律师名:何俊梅 执业律所:北京乾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1202211516109 执业年限:4年...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福州
  • 执业单位:北京乾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501202211516109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离婚、民间借贷、劳动纠纷
北京乾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13501202211516109 合同纠纷、离婚、民间借贷、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