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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合同、主播合同、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梳理之四:擅自停播

发布者:陈磊律师 时间:2022年08月05日 73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近年来,抖音、快手、陌陌、斗鱼等网络直播丰富了我们的生活,但同时也引发了较多的主播、直播合同纠纷,结合大量亲办案件,将这一类型合同纠纷的违约类型做一梳理:

纠纷类型四、擅自停播引起的纠纷
1、简述案件详情

成都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协商一致签订了《主播协议》,被告加入公司公会,双方展开全球范围内的独家、排他的经纪合作。双方对权利义务作出了相关约定。但被告在履约过程中严重违约,擅自停播,传媒公司为维护合法权益提起诉讼。

2、律师点评: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法院也支持了我方诉讼请求,判决对方承担违约金。

3、律师建议:

合同也称法锁。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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