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磊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27日 25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
20**年*月*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原告以330XXXX0000元对价受让被告持有的成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随后原告依约向二被告支付XXX元定金。原告称被告收取定金后未按协议约定向原告出具相关报表资料等,导致原告无法进行尽职调查工作,经原告多次催促后二被告仍拒绝履行协议。被告称原告未能及时履行合同约定,违约在先,解除合同责不在我。后被告于20*年*月**日将股权全部转让给**有限公司,导致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已无法履行,由此引起纠纷。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殚X竭虑,为当事人挽回损失500余万。
律师点评:
本案庭审焦点在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履行与解除,定金罚则和违约金的适用。
律师建议:商场如战场,大额交易稍有不慎就是万丈深渊,尽职调查有必要,有价值。若不幸陷入商业陷阱、诉讼纠纷,一定及时止损,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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