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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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专职律师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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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驾驶车主机动车撞伤车主,车主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害人能否要求保险公司赔付?

发布者:朱建华律师 时间:2026年01月30日 1276人看过 举报

2026-01-30

律师观点分析

作者 :朱建华 工作单位:河北海龙(张家口)律师事务所

20249151613分,董某某(化名)驾驶车辆起步时与大门发生碰撞,事故致车辆受损,张某某(化名)受伤。受伤后,张某某入住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某交警大队认定董某某承担全部责任。涉案车辆在某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等,保险公司拒赔。其中董某某与张某某为夫妻关系,张某某为保单上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害人,董某某车辆驾驶人。经过本律师代理原告起诉,经过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张某某358411.79元,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厘清身份关系,充分举例,查询判例,找足法律依据,最终法院支持所代理原告一方,从最终的拒赔,到最后的判决支付保险金,充分的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建议:在遇到保险公司拒赔时,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不要慌,需要看保险公司拒赔是否合理合法,如自己判断不清,可找专业人士咨询。如有不决事项,欢迎带材料咨询本律师。

朱建华律师,有医学教育背景,获医学学士学位,中国法学会会员,河北省法学会会员,现在河北海龙(张家口)律师事务所执业,曾参...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张家口
  • 执业单位:河北海龙(张家口)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720********53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
河北海龙(张家口)律师事务所
1130720********53 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