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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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专职律师执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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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华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一方的案例——法院支持劳动者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的诉求

发布者:朱建华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15日 34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作者:朱建华律师工作单位:河北海龙(张家口)律师事务所

韩某与河北XX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因劳动争议劳动者韩某诉至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赔偿金等诉求。仲裁裁决支付2020年6月工资、公司支付赔偿金等。仲裁裁决书作出后,单位不服,向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后一审判决,支持了劳动者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的诉求。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单位一方不服,上诉至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经主办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法院出具了调解书,不久后,单位已经履行调解书确定的给付内容,支付了赔偿金、工资等。

案件小结:当事人选择正确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如不能协商解决,可考虑咨询或者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相关案号:(2020)冀0791民初1849

2021)冀07民终1644

中国裁判文书网链接: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217BMTKHNT2W0/index.html?pageId=9e03d0273dfc6bf92e5a3517863a74ed&s21=(2020)冀0791民初18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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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华律师,有医学教育背景,获医学学士学位,中国法学会会员,河北省法学会会员,现在河北海龙(张家口)律师事务所执业,曾参...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张家口
  • 执业单位:河北海龙(张家口)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720********53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