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元鹏律师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93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患者张某,男,69岁,以"摔伤致左上肢、左髋部疼痛、活动受限6小时"为主诉入住被告医院。被诊断为:“骨盆多发骨折”; 入院后医院对患者行:“左侧股骨髁上牵引术”。术后3天患者突发抽搐、神志不清、意识模糊,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尸检患者死因:“肺栓塞引发急性循环和呼吸功能障碍而死亡”,双方发生纠纷,患方将医院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司法鉴定意见判决医疗机构承担50%的责任,赔偿患方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诉讼费共计30万元。
律师观点:
肺栓塞为患者术后的常见并发症,并可导致患者死亡;具体预防方案应当为基本预防+物理预防+药物预防,本案中医方对肺栓塞的预防上存在不足,对患者的死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