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崔研律师 时间:2021年08月16日 108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述】
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系情侣关系,2019年2月,犯罪嫌疑人在出租房内趁被害人熟睡之际,登陆兰被害人京东账户,使用其账户购买价格为6000余元的手机一部,并使用被害人京东白条账户支付。此后两人因琐事分手,被害人以账户被盗刷报案,2020年11月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盗窃罪被抓获。
本案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6000余元,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虑到本案背景特殊,当事人刚满二十周岁,年纪甚轻,经努力,最终以不予起诉结案,当事人仅被羁押二十余日。
【律师意见】
犯罪嫌疑人被扣押后,本律师接受家属委托,第一时间到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了解到本案系因感情纠葛而起,并积极与被害人联系,经本律师多方斡旋,最终与被害人达成谅解,并出具了书面谅解书,取得了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
该案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本律师第一时间约见了承办检察官,并提供了如下辩护意见:
1、本案系因感情纠葛而起,现犯罪嫌疑人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并已退赃退赔;
2、双方同居日久,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被害人一直未工作无收入,犯罪嫌疑人一直以工资收入分期返还欠款,只是目前仍有欠款未完全归还;
3、双方同居期间,互相掌握对方账户密码,可视为对财产管理的授权,故不具有非法占用的目的;
4、犯罪嫌疑人购买手机后,被害人知情,但当时并未报警,应当视为已谅解;
5、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涉嫌盗窃的物品价值不高,且以往没有任何前科劣迹,本次犯罪尚属初犯、偶犯。犯罪主观恶性较小,没有任何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不大;
6、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主动投案,如实交代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良好,应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案件结果】
检察院采纳本律师的意见,作出不予起诉处理,案件终结,当事人未留有刑事犯罪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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