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研律师
法学、管理学双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崔研律师执业十余年,具有多年建筑业大型央企及互联网企业从业背景,拥有丰富的同公、检、法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的经验。
18519330685
咨询时间:08:00-21:59 服务地区

因感情纠纷引发盗窃罪免予起诉结案

发布者:崔研律师 时间:2021年08月16日 76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述】

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系情侣关系,20192月,犯罪嫌疑人在出租房内趁被害人熟睡之际,登陆兰被害人京东账户,使用其账户购买价格为6000余元的手机一部,并使用被害人京东白条账户支付。此后两人因琐事分手,被害人以账户被盗刷报案,202011月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盗窃罪被抓获。

本案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6000余元,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虑到本案背景特殊,当事人刚满二十周岁,年纪甚轻,经努力,最终以不予起诉结案,当事人仅被羁押二十余日。


【律师意见】

犯罪嫌疑人被扣押后,本律师接受家属委托,第一时间到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了解到本案系因感情纠葛而起,并积极与被害人联系,经本律师多方斡旋,最终与被害人达成谅解,并出具了书面谅解书,取得了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

该案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本律师第一时间约见了承办检察官,并提供了如下辩护意见:

1、本案系因感情纠葛而起,现犯罪嫌疑人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并已退赃退赔;

2、双方同居日久,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被害人一直未工作无收入,犯罪嫌疑人一直以工资收入分期返还欠款,只是目前仍有欠款未完全归还;

3、双方同居期间,互相掌握对方账户密码,可视为对财产管理的授权,故不具有非法占用的目的;

4、犯罪嫌疑人购买手机后,被害人知情,但当时并未报警,应当视为已谅解;

5、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涉嫌盗窃的物品价值不高,且以往没有任何前科劣迹,本次犯罪尚属初犯、偶犯。犯罪主观恶性较小,没有任何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不大;

6、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主动投案,如实交代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良好,应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案件结果】

检察院采纳本律师的意见,作出不予起诉处理,案件终结,当事人未留有刑事犯罪案底。


崔研律师 已认证
  • 18519330685
  •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用户采纳

    4次 (优于85.67%的律师)

  • 用户点赞

    3次 (优于87.9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6535分 (优于93.67%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3篇 (优于93.01%的律师)

版权所有:崔研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98112 昨日访问量:7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