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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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鑫律师代理贺某芬诈骗案获缓刑

发布者:王小鑫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21日 36人看过 举报

2026-09-21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2021年9月起,李某甲等人借助某公司组织、开展所谓“解冻皇家资产”和迷信宣传等活动。该团伙通过召开某网络会议等方式,宣称交纳一千余元即可成为会员,并赠送某产品,承诺待“资产解冻”后可分得一千万元。其组织架构分为总部至会员等多个层级。截至案发,该项目共发展会员四万余名,收取报单费3689万余元。

2021年12月,被告人贺某芬经人介绍参与该项目,担任团队小组长,负责发展管理会员并收取报单费,涉案金额8.3万余元,后通过银行转账上交。案发后,贺某芬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某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贺某芬提起公诉。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贺某芬的行为定性及量刑情节。具体包括:贺某芬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是否实施了诈骗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贺某芬所处的地位、作用,是否应当认定为从犯;以及其具备的坦白、认罪认罚、取得谅解等法定或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如何影响最终量刑。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贺某芬明知涉案项目无法实现,仍积极参与并收取报单费后转交,帮助他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贺某芬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依法予以从宽处理。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贺某芬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律师价值】

王小鑫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核心辩护作用。一是精准定位当事人角色,通过剖析资金流向与层级架构,论证贺某芬仅负责基层管理,未参与核心策划与分赃,成功认定其为从犯,奠定减轻处罚基础。二是深挖从宽情节,积极指导当事人退赔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结合其坦白、认罪认罚情节,制定系统的罪轻辩护策略。三是庭审表现专业,充分阐述法理与情理,促使法院全面采纳辩护意见,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联系电话:13949357570 ,执业于河南荣进律师事务所,河南省律师协会会员,南阳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客...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南阳
  • 执业单位:河南荣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11320********7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辩护、刑事自诉、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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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320********76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辩护、刑事自诉、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