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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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专职律师执业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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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XX、代永金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张磊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22日 15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二审查明,根据2019年4月23日的一审开庭笔录记载,一审承办人已在开庭时告知双方当事人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对此皆无异议。二审中,关于借款支付方式被上诉人陈述,因上诉人急需资金向被上诉人借款50万元,被上诉人在别处有49.6万元,凑不齐50万元,被上诉人拿了4000元现金交付上诉人,上诉人出具收据,后因上诉人资金不够,又向被上诉人请求借款,被上诉人凑了6万元支付给上诉人,以现金支付,借条加了6万元小写数字及大写总额,说明上诉人对借款数额认可。
张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气有浩然,学无止境“的学习理念贯穿于其整个高等教育阶段,毕业后在省城济南经商多年,对有关商事合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山东平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95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婚姻家庭、保险理赔、工伤赔偿、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