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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XX与陆X某民间借贷纠纷。我方律师帮秦X成功追回钱

发布者:胥斐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25日 25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 一、案名:

秦XX与陆X某民间借贷纠纷。

  • 二、案件概述:

20198月,被告陆X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秦XX累计借款人民币189300元。202011日,被告向原告归还部分款项并补签借条一张,约定被告陆X某将在202021还清所欠全部债务共计13万元。但截至20213月中旬,被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经原告秦XX多次催要仍拒不还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秦XX委托本团队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代理律师经与原告某某沟通和案件研究后,开始着手对原告出借资金的流水进行梳理分析,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提出如下代理意见:

  • 1、根据借条显示,被告应当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10000元以及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律师费。
  • 2、被告自逾期付款之日起,应当开始计算相应逾期利息损失,截止至起诉之日约为7718.75元。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陆X某向法院举证声称其在借条签订后曾归还了部分本金,经确定情况属实。最终,经本团队律师与法院、被告方反复沟通,原、被告双方最终通过法院调解的方式,协商确定由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105000元,若违约将承担违约金20000元。

  • 三、律师建议: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亲戚朋友借款的情况。部分情况下,出于对亲朋的信任,碍于情面出借方往往不会在第一时间主动要求借款方签订书面借条,在这种情况下若出现借款方欠钱不还的情形,则会对出借方极其不利。

因此,本律师建议,在向他人借款的过程中,要及时签订借条并对利息、违约金等条款约定明确。如若确实难以签订借条,则应当将与借贷行为有关的微信、短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转账记录等及时保存。并且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案件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当借款方出现逾期违约的情况时,出借方应当及时催要并保留相应催要记录,以免出现因超过诉讼时效导致的权利难以获得救济的局面。

同时,基于大力打击套路贷、高利贷的背景。法院对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审核也变得更加严格,尤其是在对材料的审核方面,甚至出现了同市不同区的法院在面对民间借贷案件时材料审核要求不一的情形。因此。本律师建议如果因民间借贷而与他人产生冲突,建议在保存相关证据后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协助办理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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