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胥斐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25日 35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马XX诉被告冯XX、范XX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二、案件简述
2019年2月,原告的儿子经人介绍与被告的女儿相识恋爱。2019年3月中旬,被告通过介绍人,称其家中小作坊资金困难,要求向原告借款10万元。2019年3月19日,原告在银行取款后于当日晚上把10万元现金送到被告家中交付被告。2019年5月20日,被告又以同样理由向原告借款5万元,原告通过向亲戚借款后将5万元现金开车送给被告。当日,被告出具15万元借条一份,口头承诺借款1—2个月就归还。2019年7月17日,被告到原告家中称资金困难再次借款10万元,原告考虑到儿子与其女儿的婚姻关系,出于无奈在银行取款后又把10万元现金借给被告,当天碍于情面没有要求被告书写借条。不久,原告获悉被告及其家庭负债累累,原告的儿子与被告的女儿间夫妻关系恶化。原告多次催讨借款无果,最终于2019年委托本律师团队提起诉讼索要借款。本团队律师在接受原告马XX委托后,立刻对案情展开研究。本案中原告马XX是通过现金将借款交付给被告,且借条并没有明确写明被告是否已经收到借款,因此如何证明借款已经交付给被告是本案的难点。本团队律师立刻与原告进行沟通并联系证人,整理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聊天记录以及证人证言作为本案的证据。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冯XX辩称其在2019年5月20日出具了15万元的借条最初是打算向原告借款15万元,但原告并没有实际交付借款。对此,本团队提出借条原件、微信聊天记录截图、银行取款记录、以及证人证言予以佐证。
最终法院认为对于原告提出的证据,被告关于出具借条后没实际收到借款的抗辩难于令人信服,原、被告间关于15万元的借款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
3、律师建议: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案件,产生的原因通常是碍于亲戚以及朋友关系的情面没有让对方出具书面借条,以至于后期在对方不归还借款的时候缺少证据。因此本律师针对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的民间借贷提出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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