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1月至同年9月,刘XX在某市某小区的彩票站内,用手机下载赌博软件为赌博网站做代理,以“XX快三”等中奖号码作为中奖依据,吸引董X、徐X等多名赌客投注,并从中抽成获取非法利益达七十余万元。被告人刘X为获取非法利益,接受刘XX的雇佣,负责接受赌客投注、结算等。
2019年9月14日,被告人刘X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次日刘XX被传唤到案。
刘XX、刘X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情节严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团队律师在接受刘XX的委托后,积极进行阅卷并与检察院、法院沟通,告知刘XX应在能力范围内积极退赃。在法院审理阶段,本团队律师作为刘XX的辩护人提出了以下辩护意见:1.刘XX、刘X在与他人共同故意犯罪过程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2.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3.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4.退缴部分赃款,酌定从轻处罚。上述四点辩护意见经过法院查证属实后予以采纳,最后法院对刘XX、刘X均予以减轻处罚,刘XX最终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低于法定刑。
5、律师建议:
不少居民会以赌博娱乐,但规模化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代理,经营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在开设赌场罪中,经营规模,营利金额,持续时间长短等等都会影响最终的法定刑。律师建议不要因为一时利益熏心,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否则面对退赃、罚金、刑期等等刑罚得不偿失,如果对自己的行为性质不清楚可以咨询本律师,也可以在涉案后委托本律师辩护,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