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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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女教师染毒后私藏毒品获刑七年并罚金

作者:马俊哲律师时间:2018年03月0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10次举报
湖南女教师染毒后私藏毒品获刑七年并罚金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慧隆
  女子岳某本是一名教师,因交友不慎,沾染上了毒品后非法藏毒而获罪。近日,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岳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6年10月18日16时许,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后,在邵阳市大祥区岳某的家中将其抓获,并当场从其卧室书桌抽屉里搜缴到一个玻璃瓶装着的139粒红色颗粒物、两包透明塑料袋装着的白色粉末物质和一包透明塑料袋装着的淡黄色固状物,以上可疑物品净重总计77.2克。经理化检验鉴定:被搜缴到的红色颗粒和白色粉末状物质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从淡黄色固体物中检出海洛因成分。庭审中岳某交待其因交友不慎,沾染毒品,现已成瘾,为方便吸食一次购买了大量麻古、冰毒和海洛因,不料却构罪,自己悔不当初。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岳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非法持有含甲基苯丙胺和海洛因成分的毒品共计77.2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庭审中,岳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马俊哲律师,广州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法律顾问;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及广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1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