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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中后续治疗康复护理依赖等项目名词解释

发布者:马家强律师|时间:2018年10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 |396人看过举报

人身损害赔偿中后续治疗康复护理依赖等项目名词解释

作者:山东医疗律师马家强

后续诊疗项目

是指原始损害的病情稳定或针对原始损害的治疗结束后,伤者仍遗留系统、器官或组织的功能障碍,为降低这些功能障碍而必需的后期治疗、康复以及残疾辅助器具配置等项目。一般包括二次手术、继续用药、康复、残疾辅助器具等。

医疗康复

是指通过应用医学的方法和手段帮助伤残者实现全面康复的目标,主要包括药物、手术、物理等治疗方法。本指南所指康复主要指应用医学手段的康复治疗。

医学康复期

本标准所指的医疗康复期指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住院接受康复治疗的时间。医疗康复期因伤情不同各异,原则上不超过 2 年。

残疾辅助器具

辅助器具是指能够有效地防止、补偿或代偿、减轻或消除损伤、活动限制和参与限制,提高、维持或改善伤残者功能的任何产品、器械、设备或技术系统。通俗地说,凡是能够有效减轻残疾影响,提高伤残者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能力的器具。

假肢

是指用于整体或部分替代一个缺失或缺陷肢体的体外使用装置,又称假肢装置。

矫形器

是指用于改变神经肌肉和骨骼系统的结构和机能特性的体外使用装置,又称矫形装置。

医疗依赖

是指因伤/病致残,并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脱离药物或其他医疗手段治疗者。如:外伤性癫痫者需长期行抗癫痫药物治疗等。

医疗依赖分为一般医疗依赖和特殊医疗依赖。

相关分类参照GA/T16180-2006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护理依赖

护理依赖是指躯体残疾者和精神障碍者需经他人护理、帮助以维系日常生活的状态。护理依赖主要包括下列5项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指标:

1) 进食;2) 床上活动;3) 大、小便;4) 穿衣、洗漱;5) 自我移动。

相关分类参照GA/T800-2008 《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评定时机

应以外伤直接所致的机体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症状及体征基本稳定为准。一般在具备伤残评定条件后进行,即临床治疗期终结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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