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杨勇军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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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勇军律师代理王某诉崔某运输合同纠纷案胜诉
杨勇军律师
一、简要案情
原告是个体运输户,2017年7月至至2018年7月,原告在被告承包的槐荫区绿地香榭丽工地运输渣土,运输完毕后经结算,被告尚欠原告人民币110000元,被告杨某某在2019年7月1日向原告出具一张110000元的欠条。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欠款,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拖欠不还。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2019年11月委托杨勇军律师起诉至济南市槐荫区法院。
二、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原告的运费款110000元,并自2019年11月14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负担。
三、审判结果
杨勇军律师代理原告起诉后,经法院调解,被告将运费款110000退还给原告,原告当庭撤回起诉。原告对诉讼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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