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凤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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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专职律师执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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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者:康凤艳律师 时间:2017年12月25日 79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

       2013年,原告向被告出借资金100万元,并于当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将100万元整支付到被告指定的银行账户。事后,双方补签《借款合同》一份,约定利息及借款期限。借款合同到期后,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被告双方于2016年签订《还款协议(合同)》对被告尚欠原告的欠款及利息违约金、还款期限等进行约定。但,被告推脱不还。

【律师点评】

在本案中确定三被告的身份需要举证,因涉及有一份合同上无其中一个单位盖章,所以将法人签字视为公司行为很重要。

【律师建议】

对于借贷纠纷,一定要注意留下书面协议并且留好已经支付借款的证据。

康凤艳律师,自2013年至今,就职于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现为专职律师。自执业以来,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7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