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凤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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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专职律师执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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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借条一定能胜诉吗?

发布者:康凤艳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29日 35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2017年1月份,正值年底。甲与乙此前并未谋面也不认识,但你因乙与甲的朋友认识,此人系村中一霸,势力很大,因乙在该村中设有厂房,故处处受制。此事另说。故,甲找到你也是受其朋友指使。当日,甲乙在路边见面,甲强迫乙给甲出具借条一张,内容为乙向甲借款100万元,月息3分,还款期限1年。但当场甲并未向乙出借这100万元,没有转账也没有支付现金,这也就成为此后该纠纷的重点审查焦点。后两年内,甲一直催要该款项,要求乙偿还这100万元,但因乙经济情况不好,且厂房生产情况受阻等原因不能偿还该借款,而且本来这笔钱也不应偿还。于是,甲就像当地法院起诉乙要求乙还款。【代理过程】因乙此前因公司、厂房等事情一直找我代理处理,因此,此事也找我代理。我此前对此事也有所了解。个人认为,甲起诉乙,对乙来说是好事。因为乙作为借款人不宜主动诉讼,因为乙如果作为原告提起诉讼,那么需要找到合适且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案由及理由,在此种情况下,乙如果起诉的话,只能以被胁迫等理由要求撤销该借条。但是,根据案件实际操作经验,虽然法律有规定撤销的理由,但是在诉讼中想要得到法院的支持需要提供自己被胁迫的直接证据,这个证据在实践中是很难举证的。所以遇见这样的情况应选择其他方式救济。在本案中,可以由乙作为被告答辩该借款关系并未生效,从而达到其不用还钱的目的。在诉讼过程中,我坚决要求甲提供其已经出借资金的证据,转账记录等证据,如果提供不了,那么该借贷关系根本不成立,未生效,则证明甲根本没有出借资金给乙,那么乙没有义务还钱,并且保留追究其虚假诉讼责任的权利!因为我一再坚持要求原告甲提交其已经履行出借义务的证据,法官于是明确提出让原告庭审后提交该证据。庭审结束后约十天左右,我们收到了原告甲撤诉的裁定书,原告撤诉,案件结束。乙不用偿还甲100万元!【律师总结】民间借贷案件非常常见,发生纠纷的几率非常大。虽然看上去案情十分简单,但是一旦启动诉讼成宿,很有可能产生各种不确定情况,因此,为起诉准备充分证据或者是为被起诉而准备有力的回击,都需要精心准备。如果自己能做到的,自己做更好,如果不能的话,建议聘请律师处理,与律师通力合作共同取得更好的结果。

康凤艳律师,自2013年至今,就职于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现为专职律师。自执业以来,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7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