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凤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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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专职律师执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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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发布者:康凤艳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25日 62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事实】??小X和小X于2008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家庭幸福美满。小X婚前购买一套房子,结婚后双方一直居住在该房子中。但随着双方生活时间越长,矛盾日显,双方因生活琐事,及因各方的生活新习惯等而产生矛盾,与日俱增,不可调和。于是,二人于2016年协议离婚,约定小X婚前购买的房子归小X所有,孩子抚养权也归小X,小X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止,并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债务及债权。但未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及后果。离婚后,小X一人带着孩子继续生活在上述房产中,小X偶尔回来探望孩子。事情一直延续至2019年,小X屡次要求小X协助办理银行贷款手续还想将房子进行抵押贷款,因为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房子归小X所有,且该房子是小X和孩子的唯一住处,小X不予配合,小X便闹腾不止。为了防止小X一人将房子抵押,小X找到本人起诉小X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一事。【办案经过】本人在接受代理后,迅速整理证据、起草起诉状,要求小X履行离婚协议,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在我的建议下将房产保全。整个案件中,从案件事实及证据分析来看,事实简单明确,证据确实充分,以及结合全国各地对于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处理,本案均无意外的结果,均应该支持我方诉求。并且结合案件整理过程中,小X及其委托律师提供的所谓的“证据”均不能成绩,不能证明其小X称其离婚是为了躲避巨额债务而进行的假离婚。在律师和法官看来,他这样的说辞像个笑话,因为一是小X并未提供双方对外的巨额债务的证据,二是离婚协议书已经过上方签字确认,并且经过民政局盖章确认的双方自愿确认的离婚事实及相关约定,并已进行离婚登记。该离婚事实不可否认。就是这样一个看似简单明了的案子,也是经过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次二审驳回小X的上诉这个漫长的经过,最终我方终胜诉。但小X作为被告一方没有签收二审裁定书,他以为这样就可以躲避房产过户的手续,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法律规定可以在穷尽一切送达方式后可以公告送达。他应当承担的义务仍然不能逃避。目前该案已经在公告期间内了,公告期满,即可申请强制执行,进行相关的过户手续。并且,房产一直在保全中,小X不能进行买卖、抵押等行为,有效的保护了小X的合法权益。【结语】因此,无论看起来多么容易的案子,其中隐藏的“事情”会在诉讼过程中不断涌现,但是前提做好准备,也能做出充分的回击。执行程序,待续。。。

康凤艳律师,自2013年至今,就职于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现为专职律师。自执业以来,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7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