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衍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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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时被分割一半

发布者:王衍祥律师 时间:2020年04月30日 38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时被分割一半

案例简介

男方女方2008年经人介绍认识并恋爱,因女方怀孕于2009年3月14日登记结婚,于2009年9月1日生育女儿储,婚后双方并未建立感情,因生活琐事经常吵架,女方大概在2014年擅自离家出走到临沂市给其哥哥帮忙开店两年多的时间,双方属于分居状态两年多,大概在2016年女方才回家共同生活,经过女方软磨硬泡男方同意在其婚前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之后双方仍然经常争吵矛盾不断升级,女方不顾家经常很晚回家,不做饭不干家务,后期开始分床睡觉,双方多次协商离婚,都同意离婚,但因财产分割问题未能达成一致,离婚未果。起诉至法院房产价值190万,房屋产权归女方,女方补偿男方一半价款。

律师建议

    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名字,就等于赠与对方一半房产,离婚时原则上要对半分割的。

王衍祥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曾长期在大型国有企业担任法务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虹口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64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侵权、劳动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