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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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办入职离职手续, 长期稳定用工仍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作者:刘德政律师时间:2025年08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57次举报
2025-08-01

案情简介:

 

  邓某在某公司工作两年,双方未签合同,以纸质打卡牌记录考勤、现金结算工资,公司主张“劳资两清” 属劳务关系。法院查明邓某每日四次打卡、月出勤超28天,接受公司管理,判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裁判要点:

 

  劳动关系认定以“实质从属性” 为核心,即使未签合同、现金支付工资,若存在固定考勤、长期稳定用工及管理关系,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典型意义:

 

  企业试图以“灵活用工”“日结工资” 规避责任无效,司法以 “实质重于形式” 原则刺破伪装,为工伤、欠薪等纠纷维权奠定基础。

 

法官提醒:

 

  依法用工是底线,权益保护有保障以上案例涵盖了未签合同、保密义务、社保缴纳、灵活用工等多发争议类型,凸显了“实质劳动关系认定”“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劳动者忠实义务” 三大核心法律原则。对用人单位而言,需规范用工流程,签订书面合同,依法缴纳社保,明确保密及竞业限制义务,避免 “伪灵活”“钻空子” 式用工;对劳动者而言,应增强法律意识,留存考勤、工资流水等证据,遇纠纷及时通过仲裁、诉讼维权。

 

  劳动创造价值,法治守护公平。九江两级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以公正裁判筑牢劳动权益保护防线,助力营造“企业合规用工、劳动者安心工作” 的良好社会氛围。

 

 


北京市兰台(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兰台济南所人力资源与劳动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北京市兰台(济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20********13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法律顾问
北京市兰台(济南)律师事务所
1370120********13 劳动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