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政律师
刘德政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49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山东-济南专职律师
15154170305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8:00-22:30

社保费折算工资发放, 约定无效仍需支付经济补偿

作者:刘德政律师时间:2025年08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86次举报
2025-08-01

案情简介:

  刘某庆入职某物流有限公司,双方约定将单位应缴社保费折算为工资发放。后因岗位调整争议,刘某庆以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法院认定社保费折算约定违法,判决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25536.99元。

裁判要点: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双方不得通过约定免除或折算。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典型意义:

“高工资” 不能替代社保保障,企业勿因短期成本规避法定责任,劳动者应警惕 “社保折现” 陷阱,长远权益需靠合规保障。

 

 


北京市兰台(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兰台济南所人力资源与劳动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北京市兰台(济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20********13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法律顾问
北京市兰台(济南)律师事务所
1370120********13 劳动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