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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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 导致工伤待遇损失由用人单位担责

作者:刘德政律师时间:2025年08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84次举报
2025-08-01

案情简介:

  孟某某通过劳务派遣至某建设公司工作,用人单位智联公司委托第三方以其名义代缴社保。孟某某工伤后,因社保缴纳主体与工伤认定单位不一致,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判决解除劳动关系,智联公司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297657元。

裁判要点:

  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若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保待遇,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保,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工单位无过错的,不承担连带责任

典型意义:

  社保代缴虽为“便利”,但法律责任不可转移。用人单位需确保社保缴纳主体与劳动关系一致,保障劳动者工伤理赔权益。

 

 


北京市兰台(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兰台济南所人力资源与劳动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北京市兰台(济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20********13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法律顾问
北京市兰台(济南)律师事务所
1370120********13 劳动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