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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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底工资+?提成模式下, 未签合同仍需承担双倍工资

作者:刘德政律师时间:2025年08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57次举报
2025-08-01

案情简介:

20213月,朱某入职德安某制衣厂担任班组长,双方约定 “保底工资5000+计件提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因停工留薪、社保缴纳等问题引发争议,朱某申请仲裁,主张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等权益。仲裁及法院审理认定,朱某接受工厂管理,劳动内容属企业业务组成部分,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法院判决制衣厂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2833元、拖欠工资及病假工资共计5697元。

裁判要点:

  即使采用“任务制”“提成制” 等灵活用工方式,若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劳动内容具有从属性,仍构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签书面劳动合同,需依法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典型意义:

  小作坊式用工需警惕“承揽关系” 伪装,实质管理与业务从属性是认定劳动关系的核心标准,保障劳动者基础权益不容规避。

 

 


北京市兰台(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兰台济南所人力资源与劳动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北京市兰台(济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20********13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法律顾问
北京市兰台(济南)律师事务所
1370120********13 劳动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