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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娃、抚养各一:张瀚文仪陇县离婚调解案”

发布者:张瀚文律师 时间:2026年01月08日 65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原告郑女士与被告林先生2007年登记结婚,育有两女。婚后因性格不合、经济压力及育儿理念差异,争吵不断,被告多次短信提出“离了吧”,却又反复食言,致使矛盾升级。2023年初,郑女士决心结束婚姻,委托张瀚文律师向仪陇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争取长女抚养权。

裁判结果(已脱敏)

  1. 双方自愿离婚;

  2. 长女由母亲直接抚养,抚养费自担;次女由父亲直接抚养,母亲自2023年6月起每月28日前支付700元至其18周岁;

  3. 夫妻共有商品房一套,双方各自份额分别赠与两名女儿,父母均放弃居住权;

  4. 案件受理费260元由原告承担;

  5. 其余无争议。
    调解协议当庭签字即生效,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

办案过程

  1. 诉前评估:张律师梳理短信、聊天记录,固定“被告多次主动提离婚”事实,预判感情破裂要件已成就;同时调取房产登记信息,确认唯一大宗财产为县城商品房一套。

  2. 抚养方案预演:结合两女分别就读初中、小学且长期“一娃随一方生活”的现状,提出“各带一个、抚养费互补”的梯度方案,既平衡经济负担,又降低孩子环境变动。

  3. 财产处置创新:为避免“卖房分割—再购房”的高昂税费与时间成本,律师建议“父母份额分别赠与女儿”,既一次性解决产权争议,又保障孩子未来教育、居住稳定;同时设置“父母不享有居住权”条款,防止后续产生使用权纠纷。

  4. 调解现场策略:
    – 先让被告看到“房产直接给孩子”的方案,降低其“财产被分割”的对抗心理;
    – 再就抚养费金额、支付节点做小幅让步,换取被告同意长女随母亲生活;
    – 最后将“赠与+无居住权”写进调解书,确保无后遗症。

  5. 履行衔接:调解书生效当日,双方即在市监部门提交赠与登记申请,律师陪同完成契税减免申报,并提醒按时支付抚养费,防止信用惩戒风险。

点评

  1. 把“财产”变“教育基金”:通过赠与给女儿,既避开房屋折价分割难题,又让未成年子女直接受益,实现“财产利益最大化”与“亲情伤害最小化”。

  2. 梯度抚养,兼顾公平与成长:长女即将中考,继续随母亲保持学习节奏;次女年龄较小,随父亲生活可减少姐妹分离焦虑,体现“儿童最佳利益”原则。

  3. 居住权清零,杜绝后续纠纷:明确父母不享有居住权,防止离婚后“同住一屋檐”引发新矛盾,也为房屋未来变现、抵押留出清晰产权。

  4. 调解当天完成赠与申报,把“纸面权益”变“落地证照”,大幅提升协议自动履行率,彰显家事律师“方案设计+执行落地”的全过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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