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原告刘女士与被告李先生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李XX。因性格差异及家庭琐事,双方矛盾升级,自2023年下半年起分居。2024年2月,刘女士委托张瀚文律师向嘉陵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主张由被告直接抚养孩子,诉讼费用自担。
裁判结果(已脱敏)
双方自愿离婚;
婚生子由父亲直接抚养,母亲自2024年4月起每月月底前支付抚养费50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
母亲享有探望权,具体方式由双方提前协商;
案件受理费13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
调解协议当庭签字即生效,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
办案过程
诉前诊断:张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就“感情确已破裂”要件进行证据梳理——调取村委会分居证明、学校接送记录、微信沟通截屏,证明双方已实质分居且矛盾不可调和。
抚养方案预演:结合孩子长期随父亲及祖父母生活的稳定事实,预判法院调解倾向,建议原告主动提出“被告抚养+原告支付合理抚养费”的方案,降低对抗情绪。
调解现场策略:
– 先同意离婚,减少被告心理防御;
– 再就“抚养费金额、探望方式”做弹性设计,给法官留出协调空间;
– 对探望权条款采用“提前友好协商”表述,既保障原告亲权,又避免执行阶段产生新的冲突。风险告知与自动履行:调解书生效当日,张律师即协助当事人完成首月抚养费线上转账并留存凭证,同时提醒逾期履行的信用惩戒后果,督促双方按期履约。
点评
以“让”促“调”:原告主动放弃抚养权主张并承担诉讼费,用最小代价换取快速解除婚姻关系,契合家事案件“柔性处理”理念。
探望条款留接口:采用“协商优先”的弹性表述,为未来探望方式随孩子成长需求调整埋下余地,减少后续诉讼概率。
履行节点前置:律师团队把“首笔抚养费当场支付”作为调解收尾动作,既向法院展示履约诚意,也降低被告事后反悔风险。
全流程降温:从证据组织到庭审沟通,始终避免指责式措辞,引导双方关注孩子稳定成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