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维权途径该怎么选
发生医疗争议,想要解决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并不是只能直接去法院起诉。法律规定了多种解决路径,医患协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卫健委行政投诉、民事诉讼,不同途径各有优劣,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
第一种,医患双方协商。双方自行沟通赔偿,优点是速度快,成本低。缺点是医院法务经验充足,容易压低赔偿金额,很多患者不清楚自身案件价值,草率签署一次性了结协议,后续无法再次主张权利。
第二种,医调委调解。北京设有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免费,由医学、法律专家参与评估,居中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还可以申请司法确认,具备强制执行力。适合争议金额不大,不想打官司的当事人。但是调解没有强制力,医院可以拒绝调解。
第三种,卫健委行政投诉。主要是核查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调查结论,不等于民事赔偿,卫健委不能强制医院赔钱,投诉结果可以作为民事诉讼辅助证据。
第四种,民事诉讼。也就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有法院强制力,是最正式的维权方式。缺点周期长,需要鉴定,时间成本较高,适合损害后果严重、争议大的案件。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邢鹏律师建议:面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优先评估案件严重程度。轻微损害可尝试医调委调解;损害较重、争议大,建议直接咨询律师评估诉讼方案,不要盲目签署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