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宝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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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的一起医疗纠纷:四级手术主刀中途离岗,患者大出血身亡,医院被判赔 39 万

作者:贾宝晶律师时间:2026年08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0次举报
2026-08-19

四级手术主刀中途离岗,患者大出血身亡,医院被判赔 39 万

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广州某省级医院为肝肿瘤患者实施高难度四级手术时,主刀医师与第一助手提前离开手术室,仅留低年资医师收尾,患者术后突发大出血未能得到及时处置,最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法院结合鉴定意见与医方手术管理失当的事实,酌定医院承担 40% 的赔偿责任,赔偿患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 38.8 万余元。本案是广州本地典型的手术安全类医疗纠纷,对医疗机构规范手术管理、患者依法维权均有重要参考意义。

案情回溯

患者邓某(化名)年近七旬,有右肺腺癌手术史,2024 年初复查发现肝内占位病灶,遂前往广州某省级医院就诊。医院初步评估后认为基本排除肺癌肝转移,具备手术指征,建议行腹腔镜下左半肝根治性切除术,家属同意手术方案。

2024 年 2 月 26 日手术当天,术中发现肿瘤紧邻大血管、侵犯门静脉分支,手术难度与出血风险陡增。主刀医生口头告知家属风险后称手术有八九成把握,家属同意继续手术。当日下午,主刀医师与第一助手在完成腹腔内核心操作、确认无明显活动性出血后,便提前离开手术室,将关腹、皮肤缝合及输液港置入等收尾工作,交由仅具备 1-2 级手术权限的第二助手段某独立完成。

当晚 8 点半左右,患者麻醉复苏期间腹腔引流管出现大量鲜红色血液,血压骤降。在场的二助立即电话汇报主刀,仅能先行补液、升压等保守处置,不具备独立开展剖腹止血手术的资质与能力。直至当晚 9 点 50 分左右,主刀医生才赶回手术室实施二次止血手术。虽经全力抢救,患者仍因失血性休克合并血栓栓塞、多器官功能衰竭,于次日下午不幸离世。

事后家属向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诉,查实主刀与一助确于手术中途离岗近 4 小时,期间仅二助全程在场。因赔偿协商未果,家属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诉讼。

法律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集中在医院诊疗过错的认定,以及主刀离岗行为对责任比例的影响,四大过错点也是此类手术纠纷的常见追责依据:

1. 术前评估不充分,违反肿瘤诊疗规范

根据肿瘤诊疗指南,肝癌患者术前应完成规范的临床分期评估,晚期肿瘤患者应采取多学科诊疗(MDT)模式,充分告知手术、介入、保守治疗等替代方案及各自的获益与风险。本案中医院未完善肝癌分期诊断,未组织 MDT 会诊,也未就晚期肿瘤手术的局限性与替代方案充分告知术前准备存在明显不足,未尽到与当前医疗水平相符的诊疗义务。

2. 四级手术主刀擅自离岗,手术安全管理失范

案涉手术属于四级手术,即最高难度等级手术,技术复杂、风险极高。虽然现行法规未明文禁止手术医生中途离场,但主刀医师作为手术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患者未脱离手术危险期、麻醉复苏的关键阶段擅自离岗,将高危患者交由低年资医师独立处置,明显违反诊疗谨慎注意义务。 患者突发大出血时,在场医师无法独立开展剖腹止血,只能等待主刀返院,直接延误了黄金抢救时间,与患者死亡后果存在直接关联。

3. 知情告知履行不规范,术中变更无书面确认

《民法典》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实施手术及术中变更方案,应当及时向患者家属说明医疗风险,并取得明确书面同意。本案中术中发现肿瘤侵犯血管、手术方案出现重大调整,仅进行了口头沟通,未签署书面知情同意文件;对术后出血等重大风险的告知也流于形式,侵害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4. 术后诊断与病历记录存在瑕疵

医院出具的死亡诊断未明确载明 “术后出血” 这一核心死因,临床死亡原因表述不严谨;手术记录未客观记录手术团队成员离岗与返岗时间,病历书写不符合规范要求,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医方的举证效力。

法院判决

诉讼过程中,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意见认为,医院存在术前准备不足、术中操作欠妥、告知不到位等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建议为轻微至次要程度

法院审理认为,鉴定意见已明确医方存在多项诊疗过错,结合本案查明的 “主刀医生与第一助手未全程参与手术、中途离岗” 的关键事实,医方的过错程度重于鉴定建议的轻微 - 次要区间。

最终法院酌定医院对患者死亡后果承担 40% 的赔偿责任,核定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后,判决广州海珠某省级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患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388783.3 元

律师提醒

给患者及家属的维权提示

1.重大手术务必核实诊疗规范在广州各级医院接受四级手术前,可主动询问是否完成术前分期、是否有 MDT 会诊意见,要求医生明确告知所有替代治疗方案及对应风险,不要仅凭口头承诺决定手术。

2.关注手术团队在岗情况高风险手术术后复苏阶段是并发症高发期,若家属发现主刀医生提前离开手术室、现场仅留低年资医师,可主动向护士或医务科提出异议,要求保障医疗安全。

3.维权先固定关键证据发生手术意外后,第一时间封存全部病历、手术记录及手术室走廊监控;针对医生离岗、病历不实等问题,可先向属地卫健部门投诉,查实的违规事实会直接影响责任比例认定,大幅提升维权效率。


(本文案例来源于公开裁判文书,仅作法律科普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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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晶律师,联系方式17876176698 。现执业于广东华商(佛山)律所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拥有十余年复...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佛山
  • 执业单位:广东华商(佛山)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620********16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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