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彬彬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5272074255
咨询时间:08:30-21:59 服务地区

多元化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者:胡彬彬律师 时间:2022年04月06日 88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详情:原告:余x,女,1970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贵州黔西县人,住贵州省黔西县。

委托代理人:吴x,湖北宁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余xx,男,汉族,贵州纳雍县人,住贵州省纳雍县。

被告:咸宁市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大幕乡金鸡山村

委托代理人:王x,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委托代理人:胡彬彬,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

为:一般代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余x与被告余xx、xx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余x于2021年12月6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余x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余x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余x承担。

律师点评:并非所有的案件都依赖于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有些时候律师多点耐心,在法院的组织下多与对方沟通,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案,既让我方当事人减少了赔偿责任,又使对方尽快获得赔偿,还节约了司法资源,以多元化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胡彬彬律师 已认证
  • 15272074255
  • 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3年

  • 平台积分

    448分 (优于68.5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6篇 (优于93.02%的律师)

版权所有:胡彬彬律师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2320 昨日访问量:1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