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亚律师 09:00-19:59
庞亚律师
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18037055107
咨询时间:09:00-19:59 服务地区

沙XX与张XX、XX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庞亚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02日 22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A与B、XX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河南省虞城县XX民事裁定书(2016)豫1425民初4052号原告A,女,汉族,1965年7月27日出生,住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委托代理人A、B(实习律师),河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A,男,汉族,1987年11月1日出生,住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被告XX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0号河南XX,负责人A,该公司总经理,本院在审理原告A诉被告B、XX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12月9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认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A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A负担,审 判 长  苗XX人民陪审员  A人民陪审员  B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日书 记 员  母红梅

庞亚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9
  • 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
    • 执业9年
    • 18037055107
    • 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 用户点赞

      2次 (优于85.8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6964分 (优于93.6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3篇 (优于97.14%的律师)

    版权所有:庞亚律师IP属地:河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04435 昨日访问量:7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