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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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口区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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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购买公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不属于享受福利分房

发布者:刘颖律师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96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市某处公房被征收,户籍在册7人,其中承租人在征收公告后去世,承租人的妻、女(亦为户籍在册人员)起诉其他人要求获得全部征收补偿利益。

户籍在册人员王某系承租人之妹,从小居住到结婚,其配偶婚前承租其他公房,婚后购买了公房产权,登记产权人为其一人,故在本案中主张该房屋并非王某的福利分房,该公房来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无关、购买公房产权时王某非户籍在册人员、亦没有用王某工龄,且产权登记王某丈夫一人。另外,在本案中,因承租人的妻、女均从未在该房屋中居住,其他涉案人员享受过动迁安置,调取到了相关证据,最终法院支持只有承租人和王某可以分得征收补偿利益,因该房屋在征收前空关,故判决面积补偿、奖励费等均分。

刘颖律师,法学硕士,合伙人律师,执业前曾在房屋征收基地、房管部门、物业公司任职,擅长各类房产纠纷,包括房屋征收纠纷、公房...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虹口区
  • 执业单位:上海市金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85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婚姻家庭、行政诉讼、房产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