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刘颖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42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梁**为上海市某处公房承租人已去世,户内有四人,女儿一家三口及孙X,因对征收补偿分配无法协商一致,代理原告孙X起诉女儿一家,原先孙X表示除了女儿,其他人均为居住为空挂户口,因此要求分得征收补偿利益的一半。
经过调查取证,女婿的父亲为上海另一处公房承租人,该房屋在90年代原拆原还(增加了面积,不成套改为成套,并且之后女婿作为公房产权购买人,女儿作为同住成年人签了名,买下了公房产权,产证上虽然只写了女婿一人名字,但代理人综合分析情况,认为女儿也享受了福利分房,因此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全部征收补偿利益。最终法院支持了代理人的观点,认为该房屋为福利性质,判决原告孙X一方获得全部征收补偿利益。
在征收产生的共有纠纷中,调查取证是律师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基础,最主要就是找到对方福利分房的证据,当事人可以提供尽可能多的线索供律师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