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开辉律师 时间:2024年08月14日 93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
A发现该公司无人看守临时起意产生盗窃的想法,多次盗窃了电脑、茶桌、沙发茶几、办公椅、打印机等物品。经X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的物品价值为XX元。案发后,A退还盗窃物品,并取得对方谅解。
案件结果:
A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从宽处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A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