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阮成霖律师 时间:2016年12月20日 156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单位违法开除,员工如何维权?
2015年4月,在法律援助中心值班时,一对夫妻来咨询劳动争议事项。按他们陈述,单位将他们开除了且不支付任何补偿,原因是单位认为他们二人在单位2015年跨年晚会上盗窃公司奖品自行车一辆。夫妻二人向我阐述了事情的经过:在跨年晚会上,女方抽奖抽中了一台电动车,但因为晚会现场声音嘈杂,误听成自行车,而男方则听到为电动车,再晚会结束领奖时,女方推自行车先行离场,男方有事未及时走,后男方领走电动车。到家后,二人发现多领了奖品,由于夫妻二人为外省人员,第二天已请假回老家过年,于是二人决定年后上班时再退还自行车。二人到家后,单位电话问询是否多领自行车,二人表示是多领了,且安排舍友将自行车返还单位。谁料年后回公司,便被告知因盗窃公司财物被开除,且单位已报警处理。经派出所民警询问案件事实,未对二人做出任何处罚。事情表述清楚后,我耐心的为他们解答,单位以他们夫妻二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对其二人作出开除处理,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上述条款的适用,首先需要单位有合法生效的奖惩制度或员工手册,其次员工确实有触犯该制度的行为,最后,还需考量该制度规定的惩罚措施是否过于严苛。本案中,涉及到一个违法行为“盗窃”,单位也是以二人盗窃公司财物为由,认定二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作出开除处分。关于“盗窃”的认定,公司需要提交确切的证据证明证实二人有盗窃行为,就公司报案后警方的处理结果看,公安不认为二人有盗窃行为。因此,单位据此开除二人,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通过我的解答,二人看到了胜诉的希望,遂委托本律师担任其代理人,之后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都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最后二人也获得的法律规定的双倍补偿,案件取得圆满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