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婚家案件,常有感悟。但随笔仅写了六期,忙于业务就暂停了,这次想写是因为昨天来咨询离婚的一位怀孕四个月的准妈妈。她在十几天前就电话咨询过我,我并不认识她,我在电话里给她做了简单的分析,劝她暂时不要离婚,并拒绝了她的面谈要求,但她还是来了。
她和男方今年1月份刚结婚,双方都是40岁,也都是二婚。她和前夫没有孩子,男方和前妻有一个孩子,平时跟着爷爷奶奶在外地生活。这次结婚,男方给了她13万的彩礼。去年12月份男方应她的要求从外地辞职回到郑州,二人住在女方婚前购买的房子里,但直到今年3月,男方都不外出找工作,即便女方已经怀孕,他依然整日在家打游戏,既不做家务,面对女方孕期种种不适,也没有一丝疼惜。她忍无可忍,3月份搬回了娘家,但男方一次也没去求和。她不放心,每周回家看一次,但每次回去看到的都是男方躺在床上打游戏的一副颓废样。此外,双方婚后,男方也几乎不承担家庭开支,包括女方孕期的一些必要费用。上面这些情节,其实是我在和她近两个小时的面谈对话中拼凑出来的梗概,她把这些信息夹杂在了大量的她问男方要各种她认为男方本该承担的费用而男方以诸如“没钱,先用彩礼钱”、“没钱,要不先借你爸的钱用,后面我再还给他”等为由拒绝她的陈述之中。如果倾听者没有一些概括能力,这段婚姻真的可以简单概括为“要钱——没有!”之无限重复。我问女方,男方对你没有担当又冷漠的原因是什么?女方说,他生性就自私。我说有可能,毕竟人林林总总,但我觉得有可能是因为你们之间缺爱。人类的关系和情感是如此的复杂,我们也只是通过自己经历与体验完成自己的叙事,构建独属于自己的“真相”。
这几年很流行一个婚姻观,即婚姻就是搭伙过日子。从功能的角度,婚姻可以有各种价值,比如经济价值、情感价值等,但大部分人还是认为婚姻不应只有经济价值,还应该有情感价值。很多名家认为对此也有论述,比如梁实秋曾言,“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乃是人间无可比拟的幸福。”,恩格斯也有名言:“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这些都主张爱或者情感对于婚姻的重要性。但是,在婚恋观念越发多元和开放的背景下,价值是可以选择的,如果夫妻双方都认同只给对方提供某种价值,或者双方能达成某种价值平衡,虽不易做到但真有能力履行好的话,婚姻也会稳定。只怕双方未能达成合意而爱又不足够,一方总抱有另一方不能提供的价值的期待,关系里必定充满了日积月累的失望,如同这位准妈妈的婚姻及一众如此的婚姻。弗洛姆在《爱的艺术》里写到:“真正的爱是内在创造力的表现,包括关怀、尊重、责任心和了解诸多因素……”。没有真爱,确实激发不出真实的付出意愿,正常的责任担当都会被认为是自己的“损失”,而规避损失是人的本能,于是在另一方眼里,显得冷漠又自私。本该携手面对的婚姻日常,被不美观地演绎成了日复一日的计较和博弈,情感账户里本不多的一点点的情感也就消耗殆尽了,婚姻只能走向解体。婚姻生活确实是难的,我们自身的经历与条件无法允许我们拥有更多的人生体验,自然也就无法形成更多的智慧。但我依然特别想对朋友们说,我们未曾选择的那条路未必开满鲜花。如果婚姻生活出现困难,或许我们还可以坦然面对,正如村上春树所说,“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正确的选择,我们只不过是要努力奋斗,让当初的选择变得正确。”,如果真的无法解决,再考虑重新选择吧。
准妈妈问我孩子该留吗?我说你来决定,我不替人选择人生,同样无法担负一个胎儿的命运。
原创不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1年 (优于63.48%的律师)
77次 (优于98.08%的律师)
35次 (优于97.61%的律师)
127326分 (优于99.71%的律师)
一天内
407篇 (优于99.11%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