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国斌律师 时间:2020年05月19日 61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期间,被告人李X伙同被告人李X明知他人利用互联网开设赌场,仍然为他人提供开设赌场所需的软件开发、出租等服务,收取费用人民币80100元。为此,公诉机关当庭出示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电子证据等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李X、李X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系共同犯罪。
通过前期律师的介入,成功为当事人李X申请了取保候审,最终判处了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