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国斌律师 时间:2020年05月19日 49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1月初至2015年1月12日期间,被告人吴XX采用顺手牵羊的手段在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沸达XX多次实施盗窃,具体如下:
1、2014年11月初的一天中午,吴XX在上述广场53号张X经营的店铺内窃得价值人民币89元的耳钉1对。
2、同年11月底的一天中午,吴XX在上述广场23号谢某经营的依恋服装店内窃得价值人民币59元的黄色围巾1条。
3、同年12月26日下午,吴XX在上述依恋服装店窃得价值人民币73元的棕色毛衣1件。
4、2015年1月9日下午,吴XX在上述广场87号何某经营的甜心童鞋店内窃得价值人民币30元的格子围巾1条。
5、随后,吴XX在上述广场82号王X经营的亲亲宝贝童鞋店内窃得价值人民币165元的黑色童装棉袄1件。
6、同月12日下午,吴XX在上述广场72号李X经营的爱尚美化妆品店内窃得价值人民币67元的睫毛膏1支。
综上,吴XX共盗窃作案6起,窃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83元
被告人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辩护人为其成功申请了取保候审,最终经定海区人民法院判处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