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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协议书

作者:史学伟律师时间:2020年12月08日分类:合同范本浏览:335次举报


甲方(公司):,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个人):,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鉴于:

1、甲方             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2、乙方系公司员工,从             日入职公司,曾对公司做出贡献,公司有意对乙方进行额外奖励和激励;

3、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公司同意由乙方出资认购公司    %的激励股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守:

一、激励股权的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激励股权:指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激励股权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而是本协议的乙方。激励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利润的分配权,而无经营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激励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2、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可分配的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包括公司实际股东持有的股权及本协议下的激励股权)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激励股权的总额及支付方式

1、甲方以形成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同意乙方认购公司   %的激励股权,认购价款为        /股,共       

2、乙方采用以下方式    支付认购价款

2.1授予股权,激励对象一次性付清所需缴纳的股金,即获得全部股权;

2.2授予股权时约定分期缴纳股金,激励对象每缴纳一期股金,即获得相应股权。激励对象应在约定期内及时缴纳股金;

2.3公司代为垫付股金后激励对象获得全部股权,以激励对象的分红折抵公司垫付的股金直至全部抵扣。

三、激励股权的行使条件

1、甲方经过审计或结算确保在公司盈利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乙方根据持股比例进行分红。

2、甲方在每年度的十二月份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红等情况。

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4、5项约定。

四、激励股权变更及其消灭

1、因公司自身经营原因,需调整公司人员数量或结构,公司有权按每股原值回购乙方所持全部激励股权。

2、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视情况支付乙方当年应分配股权分红,并按照乙方所购激励股权的原值进行回购:

(1)双方劳动合同期满,未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一致的;

(2)乙方因过失等原因被公司辞退的;

3、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可无须乙方同意直接收回乙方所持激励股权,且无需支付对价。

(1)存在违反规定收受或给他人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

(2)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任职期间具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从事的行为之一的;

(4)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五、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当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的生效

1、甲方股东会决议表示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条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约定

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乙方在享受激励股权分红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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