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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作者:史学伟律师时间:2020年12月07日分类:合同范本浏览:395次举报


出借人:,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借款人:,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

借款人因           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        (大写:)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日起至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2.借款用途指定用于         ,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      %。日利率=月利率÷30。

2.双方同意借款人方采用以下方式      还本付息:

2.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借款人应当在每月   日向出借人支付利息      元。

2.2借款期限到期后向出借人归还本金并支付全部利息。

3.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四、借款发放

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口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借款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1.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借款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2.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木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2.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岀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2.在借款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3.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2.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3.借款人在岀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4.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2.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偿本息的    %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3.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出借人:                                      借款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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