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汪某一审也由辩护人刘爱冰代理,取得缓刑的轻判结果,检察院提起抗诉,启动二审,二审出庭辩护,积极与法官沟通,最终取得维持原判,驳回抗诉的结果。二审法院对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汪某构成自首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汪某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悔罪表现及调查评估意见,对被告人汪萍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对其适用缓刑。对辩护人相关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刘爱冰律师
发布者:刘爱冰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28日 7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汪某一审也由辩护人刘爱冰代理,取得缓刑的轻判结果,检察院提起抗诉,启动二审,二审出庭辩护,积极与法官沟通,最终取得维持原判,驳回抗诉的结果。二审法院对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汪某构成自首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汪某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悔罪表现及调查评估意见,对被告人汪萍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对其适用缓刑。对辩护人相关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